管理學界的爭論司空見慣,然而,有一場爭論卻別具一格。爭論的雙方,都是大名鼎鼎的人物,這就是德魯克同戴明之爭,目標管理同質量管理之爭。誰是誰非,或者亦是亦非,迄今尚難下結論。
眾所周知,目標管理是德魯克的杰作。這種管理方法是德魯克于20世紀50年代最先提出的。目標管理的宗旨,是把管理的著眼點放在結果上,而不是放在過程上。目標管理的關鍵,是要形成上下一致、消除內耗的目標體系。目標管理的實質,是由外在管理走向員工自我管理,由他治變為自治。
目標管理提出以后,便在美國迅速傳播。它的優勢,是可以克服西方從泰羅以來過于嚴密、過于硬化的過程式管理造成的種種弊端,激發員工的自覺性和主動性,體現以人為本的基本原則。由于目標管理強調自我控制和自我調節,可以使個人利益和組織利益一體化,促進組織發展。尤其是目標體系(也叫目標總匯)的制定過程,需要上下協商,反復溝通,可以克服分工帶來的沖突和差異,促進組織目標的整合,消除子目標的內在矛盾。因此,目標管理在全世界尤其是在美國產生了重大影響,受到眾多公司的青睞。美國總統布什在2002 年向德魯克授予“總統自由勛章”,提到他的三大貢獻之一就是目標管理。
就在美國企業廣泛采用目標管理的同時,戴明的質量管理在日本風風火火地鋪展開來。進入20世紀80年代后,日本經濟繁榮,美國漸顯頹勢,于是對目標管理的批評多了起來。管理學家孔茨指出,目標管理有許多不足,對此如果認識不清楚,就可能導致目標管理的不成功。對目標管理挑戰最為激烈的,就是戴明。他慷慨激昂地宣稱:“績效考核,不管稱它為控制管理或什么其他名字,包括目標管理在內,是惟一對當時美國管理最具破壞性的力量。”
戴明為何要對目標管理發火呢?他指出,目標管理存在下列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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